南纺股份造假处罚结果引争议,财务造假处罚力度待加强
那个由证监会开具给南纺股份的、价值五十万的罚单,与它所虚构的、数额为三亿四千四百万的利润相比较起来,甚至连其中极小的一部分都够不上。这般极其巨大的反差情况,不仅没有达成应有的震慑功效,反过来还使得市场产生了一阵寒冷的感觉:造假所需付出的成本如此之低,那么还有谁会对于规则怀有敬畏之心呢?
五年虚增三亿四的荒唐闹剧
那个南纺股份所采用的造假手段,实际上并非是特别高超的那种,只是连续五年的时间,在账目上面进行一些不正当的操作,硬是把原本的亏损状况转变成为了盈利的状态。从2006年开始一直到2010 Year,他们总计虚构了利润达到3.44亿元,其目的是非常纯粹的,仅仅是为了维持住那宝贵的上市身份。
当时A股市场中,这般毫无掩饰的财务欺诈行为,存续年头之长、涉及金钱数额之大,堪称是一起严重不良的桩桩件件。倘若不是证监会开展立案予以调查,这场闹剧不知究竟会持续到哪一个时候终点。终于呢,公司所遭受的惩处只不过是被下达警告指令以及五十万元罚款而已。
五十万顶格罚款的法律无奈
面对那如潮水般铺天盖地而来的“罚得太轻”的质疑,证监会实际上也着实挺无奈的。他们所能使用的法律武器,便是《证券法》里的那一条规定:属于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的,顶格处罚仅仅只能罚款60万。给南纺股份开具了50万的罚单,这已然算是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之内进行“从严处理”了。
这里存在问题:违法成本的上限,竟然远远低于造假所获取的收益。针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讲,50万仅仅如同九牛一毛,根本无法起到惩戒的作用。这种法律的滞后特点,使得监管部门在打击犯罪之际显得有想法但力量不够。
阳煤化工等造假者的前车之鉴
南纺股份可不是单独的那种情况,在A股市场里差不多类似的财务造假案子到处都是。就比如说当年的阳煤化工,它造假的规模那真的是特别大超乎想象,借着虚假的合同多算进去的收入多达42亿元。可是呢,最后给出的处罚结果仅仅是让去改正还有发出警示函这么简单。
暴露出的这些案例的共同问题为:行政处罚力度太过轻微,难以达成有效威慑。当一家公司发觉造假被揪出的代价这般低,然而成功躲避监管的收益却如此高的时候,必定会有更多后来者怀有侥幸心理,冒险尝试。
安然事件与萨班斯法案的启示
凝视全球范围,财务造假可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美国也曾历经牵涉安然、世通这般震撼的大案要例。安然公司随着会计制度存在的漏洞进而突然崩塌,不仅仅高层主管被关进监狱,还直接促使美国2002年《萨班斯法案》得以颁布。
上市公司CEO和CFO,必须对财务报告真实性负有刑事责任的规定,被这部法案明确,造假者面临最高25年监禁。我国方面,目前刑事追究造假责任人门槛较高,处罚力度也相对较轻,与上述情况相比。借鉴国际经验,这关键步是加重刑事责任追究,为遏制造假冲动。
南纺股份的连环雷与四大疑点
说到南纺股份,其问题可不是仅只虚构利润这一方面而已。在它被调查之前以及之后的这段时间里,又扯出来种种乱七八糟的状况,像是骗取出口退税、信息披露违规,还有热衷于进行证券投资这些情况。就好比,这家公司曾经因为出口单证做假的事儿,被追缴了超过千万元的退税,而且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还不按照规定去进行披露。
市场针对这起案件所存在的质疑,主要聚焦于四点,其一,是不是应当对其连续多年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启动退市程序进行追溯;其二,主要责任人需不需要被移交至司法机关;其三,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要怎样落实;其四,身为第二大股东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不是应该对自身的投资行为,以及保护职责是否匹配展开反思。
法治化不足催生证券法庭呼声
对于南纺股份而言,其“罪与罚”,恰似一面镜子,这镜子能映照出A股市场法治化进程里存在的短板。鉴于法律制度自身并不健全,致使造假者内心缺乏应有的敬畏,使得价值投资者在其中变得无所适从,甚至于此还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这种逆向选择的情况。监管层想要采取严厉措施,然而却常常因为法律依据不够充足,进而导致力不从心。
要突破这个困境局面,就得加速推进《证券法》的修订工作,针对欺诈发行、内幕交易这类行为,于行政、刑事、民事这三方面都制定更为严苛的规定才行。与此同时,构建专门的证券法庭,提升案件审理中所涉及的专业性以及公正性,破除地方保护现象,如此方可确切树立起市场的法治方面的信仰。
瞅见了那南纺股份的案子后,你心里所认为的是,要是当下正在执行的那一部《证券法》不往大幅度提升罚款上限以及引入刑事责任方面去做,往后的日子里还将要出现多少个如同“南纺股份”这般的情况呢?乐意的话就在评论区域留下你之内心里边包含有所想看法的内容,点一下赞并且分享出去从而致使更多的人来关注资本市场那儿维系的法治建设。


